与周讨论该话题时,我把爱情归于生理激素所使,而过于聚焦于激素,这是错误的思考方式。
产生情感的本质的确是激素,我只将引发激素分泌的不同原因(本能、经过思考的欣赏等)归类,而没有意识到爱主要的分化就在于此。所以激素不是重点,动机是。
完整的模型如下(最基础、原理层面)
· 动机【本能(冲动、外貌..)、思维性的(欣赏某特征、思维契合、认知 信念 文化…)、外界影响(自身行为)、etc.】
→分泌激素【雌激素、多巴胺、催产素、血清素、去甲肾上腺素…】 ——这只是体验的前提动作,在理解上并不重要
→爱——情感的 感受 (此时这种感受会被认知系统解释) (→行为 及其引发的正/负循环)
其中分泌激素是不可控的,所以重点不应在此,而应在动机与解释方式。这里在对话中我开始想表达的大概是 思维性的动机与本能的动机产生的都是同一个东西,爱情的感觉生理上对我们来说是一样的,只是原因和解释方式不同。
模型可以忽略激素而进一步简化为【动机→体验→表达】,激素仅是动机转换为体验的中间步骤。
应用:大多数对爱情的不同理解主要分化于动机,这也是最重要的部分:
对于柏拉图式爱情可以由此理解为,对智识上的渴望超越本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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